都Web2.0了,這時代還有地下電台嗎?
或者我們可以說,其實所有的電台都可以是地下電台?
以過去學者、專家們對地下電台的定義:
「地下電台」或「非法電台」是一般人、媒體或官方對未經合法授權擅自使用放大器等器材設備播音者的稱呼,但這些播送者比較傾向接受「沒有執照的電台」或「體制外的電台」之名稱。至於一些民進黨色彩較濃者則自稱「民主電台」,此外,也有學者將其歸為「異議媒體」的一種(馮建三,1995)。
傳播學者翁秀琪認為:「有主流媒體,才有所謂的地下媒體,更由於主流媒體無法滿足大眾的需要,才會造成地下媒體的蓬勃發展。」。
原文:地下電台對台灣大眾之影響 簡雅淑
以上的定義似乎越來越無法跟上Web2.0或Internet新潮流的變化。
現在只要有基本的軟硬體工具,人人都可以擁有自己的podcasting電台甚至是電視台,上傳到網路上的影音作品,不但可以隨選(on demand),也可以做到即時(streaming)。而這些作品都不必經過所謂的政府(至少大部分民主國家)官方審核通過,就可以擁有自己的一群聽眾、觀眾或粉絲(fans)。這樣的傳播方式,若以官方角度來定義應該就是「地下電台」了。
相較於過去的聽眾,年輕的一代對於網際網路的熟悉與認識,就如同大部分的人使用冰箱、電視機一樣理所當然。腦筋動得快的政治團體,想要吸納年輕族群的認同,就必須先選擇會被認同、熟悉的工具或管道來傳播理念。於是YouTube、噗浪(Plurk)、臉書(Facebook)或Blip都成為這些政黨DJ的傳播管道。
相較於腦筋動得慢的政黨或政府,這種潛在影響不容小覷。也難怪少數國家會用各種理由限制人民使用網路,畢竟自由的網際網路精神總有許多不受限的腦袋會想到更新、更快的應用。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工具本身無對錯,使用者決定工具的影響力。